《市场消费》

杭州市萤石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实际控制人的控股子公司加持企业 股权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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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75股票简称:萤石网络公示序号:2024-035

本董事会、全体董事以及相关公司股东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杭州市萤石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我国电子科技集团(下称“电科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电科项目投资”)有关增持公司股份方案工作的通知,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自信心和对企业的价值的认同,自本公告之日披露起6个月,上述情况行为主体拟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交易中心许可的方法加持本公司股份,方案加持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亿人民币(含),不超过rmb4亿人民币(含),此次加持不设固定不动价格定位,电科项目投资将利用对贵司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此次增持计划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发生改变或目前并没有法预测的许多潜在风险造成增持计划的实行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电科项目投资在执行此次增持计划的过程当中,将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

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这次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方案加持行为主体状况: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电科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加持前持股数及占比:此次加持前,电科项目投资未立即持有公司股份,电科集团通过控股孙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海康”)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海康持有公司37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48%。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1、此次加持的效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

2、此次增持计划的金额及价钱:不低于人民币2亿人民币(含),不超过rmb4亿人民币(含),此次加持不设固定不动价格定位,电科项目投资将利用对贵司股票估值的有效分辨,适时执行增持计划。

3、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时限:自本公告之日披露起6个月。在执行此次增持计划的过程当中,将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股票交易的有关规定。

4、此次增持计划的形式: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规则等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许可的方法

5、此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

6、这次加持不根据加持主体特殊真实身份,如缺失有关真实身份时还将继续执行此次增持计划。

7、有关服务承诺:加持行为主体服务承诺此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行。加持行为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增持计划执行期内及法定期限内不高管增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执行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增持计划执行可能出现因金融市场状况产生变化等多种因素,造成增持计划延迟时间执行或无法执行执行风险。如增持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性情况,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别的相关说明

1、此次加持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符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密切关注此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萤石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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