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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示[2017]13号)的需求,通过和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11月5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对旗下基金(ETF以外)所持有的“中国动力”(证券代码:600482)选用“指数值收益法”进行估值,与此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所持有的标底ETF,则在当天份额净值的前提下考虑到以上个股的调整因素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解禁并且其买卖反映活跃市场买卖特点后,我们公司旗下基金将恢复选用当天收盘价对它进行公司估值,届时不会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心。
投资人拨打我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8-6666)或登录本企业官网(www.ChinaAMC.com)了解有关信息内容。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