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联合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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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合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系(以下简称“本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从2024年11月22日起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合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方案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连接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从0.50%降至0.15%,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从0.10%降至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

  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之间的重大变化,也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修订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规定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修订了《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见附件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自2024年11月22日起,基金将根据新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重要提示:

  公司将于公告当天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华泰白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合基金招股说明书》、上述内容在基金产品数据总结中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相关细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本公告仅说明基金调整费率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总结(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合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注:基金合同内容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一并修改。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公告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的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从2024年11月22日起降低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的方案

  华泰柏瑞沪深300ETF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从0.50%降至0.15%,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从0.10%降至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内容

  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也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之间的重大变化,也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修订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规定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修订了《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和《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见附件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4年11月22日起生效。自2024年11月22日起,基金将根据新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重要提示:

  公司将于公告当天在公司网站上发布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并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更新《华泰白瑞沪深300交易开放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上述内容在基金产品资料概述中进行了相应修改。

  投资者可以通过客户服务中心或网站咨询相关细节。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

  本公告仅说明基金调整费率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总结(更新)及相关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

  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销售机构划分投资者的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水平,并提出适当的匹配意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自行承担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数据总结(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基金情况和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做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对照表

  注: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上述内容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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