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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3证券简称:徕木股份公告号:2024-0466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海莱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计划自2024年8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不超过2万元,不低于1万元。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增持计划实施前,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方培喜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6%,累计增持金额2.005、369.4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30、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
方培喜先生是公司股东,自2008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
增持计划实施前,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8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方培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30、4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方培喜先生计划自2024年8月2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得超过2万元,不得低于1万元。详见公司2024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方培喜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24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累计增持金额为2.005.369.42元。
增持计划时间超过一半,增持主体实际增持金额未达到区间下限的50%,主要受个人资金安排和二级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后续增持主体将根据实际情况继续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四、其它说明
(一)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2)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配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3)公司将继续关注增持计划的进展,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