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关于百洋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和回购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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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96证券简称:百洋股份公告号:2024-063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阳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集中招标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实施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数量为98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525%,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8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计划后12个月内。详见2024年10月9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司股份回购进度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4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3.647、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最高成交价为5.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99元/股,总金额为18.92.483.5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回购计划中规定的价格上限5.80元/股(含)。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既定计划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和集中招标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9号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限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股票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百洋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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