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北京金宇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政资助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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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992证券简称:金宇集团号:临2024-05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金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宇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金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房地产”)及其合作伙伴按持股比例向南京金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宇”)和北京金宇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金宇”)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为36567.5万元。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额以内的上述财政资助,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金宇集团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公司向合资项目公司和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新增额度不超过49.05亿元。资金可以在上述限额内滚动和调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经理根据实际财务资助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金宇房地产持有南京华宇50%的股权,南京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正”)持有南京华宇50%的股权,南京华正为并表。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双方应按持股比例向南京华宇提供股东贷款(到期续期贷款),其中金宇房地产提供131.7万元财政资金,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

  金宇房地产持有北京宜昌股权35%,北京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房地产”)持有北京宜昌股权45%,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股”)持有北京宜昌股权20%,建筑房地产为表面。为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三方应按持股比例向北京宜昌提供股东贷款(到期续期贷款),其中金宇房地产提供23375.8万元财政资金,期限为2.5年,年利率为6%。

  根据监管规定,公司并列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伙伴提供资金,公司按股份比例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构成财务补贴。在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金额内,财务补贴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规范经营》等规定不得提供财政资助的情形。

  二、接受财务资助人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华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法定代表人:田以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未来科技城P527,南京市江宁区莫周东路1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修、建筑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建设(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住房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除外)。

  股东构成:金隅地产持有50%股权,南京华正(并表)持有50%股权。

  财务状况:2023年项目公司营业收入82.24万元,净利润-4,398.7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8,556.27万元,负债总额为345,687.29万元,净资产为92,868.9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82%。

  2024年1月至9月,项目公司营业收入174万元,793.86万元,净利润10万元,280.61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60022.87万元,负债总额为156万元,净资产为103万元,149.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0.33%。

  2023年,金宇集团未向南京华宇提供财政资助,财政资助到期后未及时清偿。

  南京华宇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事项,如对外担保。

  (二)北京宜昌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2日

  法定代表人:刘烨

  注册资本:183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育知东路30号院1号楼3单元2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主开发的商品房;从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经营;物业管理;出租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实体依法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金宇地产持有35%股权,建筑地产(并表)持有45%股权,首股持有20%股权。

  财务状况:2023年项目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4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1168万元,负债总额为331501万元,净资产为1801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79%。

  2024年1月至9月,项目公司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588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534067万元,总负债354533万元,净资产179534万元,资产负债率66%。

  2023年,金宇集团未向北京宜昌提供财政资助,财政资助到期后未及时清偿。

  北京易昌信用状况良好,不是不诚实的被执行人,没有影响其偿付能力的重大或事项,如外部担保。财政资助到期后未及时偿还的,不存在。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伙伴的基本情况

  (一)南京华正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3MA2678

  法定代表人:梁俊

  注册地址:寅春路18号-ZS0118号,南京市栖霞区迈高桥创业园科技研发基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南京华正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金宇集团无关系。

  (二)北京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553056098

  法定代表人:潘捷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徽北里安花园8号楼41层

  注册资本:6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市场实体依法独立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北京建筑房地产有限公司与金宇集团无关系。

  (三)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1001001309074C

  法定代表人:李岩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街189号一层103B

  注册资本:257956.5242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建筑工程咨询、室内外装饰、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自主开发的产品、购销建筑材料、化工轻工材料、工艺品、家具、机电设备(汽车除外)、五金交电、纺织品、百货、计算机软硬件、日用品;经贸信息咨询;劳务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北京首都开发有限公司与金宇集团无关系。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宇地产按持股比例向南京华宇提供13191.7万元的财政资助(到期续借),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资金用途为项目开发经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按同等条件提供同比例贷款。

  金宇地产以23375.8万元的金额、2.5年的期限、6%的年利率、项目的开发和运营资金用途,按照持股比例向北京宜昌提供财务补贴(到期续借)。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提供相同比例的贷款。

  五、财政资助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对参与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补贴有利于保证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进行,满足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正常,合作伙伴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补贴;公司派遣经理和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资助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和合作伙伴按持股比例提供财政资助,确保合作伙伴平等享有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影响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运营,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累计向外界提供财政资助

  提供财务资金后,上市公司向合并报表中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金总余额为1.545万.11万元,占上市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21.2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60,793.99万元的财政补贴总余额,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占0.83%;逾期未收回的金额不存在。

  特此公告。

  北京金宇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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