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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编辑冷翠华
见习编辑杨笑寒
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热情”并没有减弱。据东方财富Choice统计,今年前11个月,347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董责险购买计划,同比增长49.6%。
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加强了董事和监事的高职责和更严格的监督,是促进上市公司董事责任保险保险率上升的主要因素。《新公司法》进一步明确了董事和监事应履行的忠诚和勤勉义务的内涵,并对董事和监事违反义务的赔偿责任作出了更加明确和详细的规定。
116家公司
计划连续两年购买董责险
董事责任保险又称董事责任保险,全称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主要保证上市公司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和其他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自今年年初以来,随着A股上市公司董事和监事对其履行职责风险关注度的增加,计划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上市公司数量继续增加。据编辑统计,今年前11个月,347家上市公司宣布董事责任保险购买计划,比去年同期增长49.6%。其中,去年计划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116家上市公司今年也公布了购买计划,占50%。
上海建伟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敏告诉《证券日报》编辑,一方面,新公司法的实施显著加强了董事和监事的职责,提高了董事和监事的职业责任风险。因此,上市公司对董事责任保险的需求显著增加。另一方面,近年来,监管机构不断加强对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同时,投资者索赔案件的增加也促进了上市公司董责任保险保险率的持续上升。
第三季度有两笔董责险
总赔偿金额超过3000万元
尽管董责任保险近年来发展迅速,但中国董责任保险市场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公开相关索赔案例较少,但赔偿金额较大。据《证券日报》编辑不完全统计,今年第三季度,至少有一家公司(美亚财产保险)支付了两笔董责任保险,总赔偿金额达到3084万元。
根据上海建伟律师事务所保险业务团队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4)》(以下简称《报告》),超过一半的受访者认为上市公司应购买1亿元以上的保单限额。
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徐玉晨告诉《证券日报》,董责险作为一种保险产品,具有概率低、损失大的特点。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管理。在承保前,保险企业应评估被保险企业的公司治理完善程度。对于风险较大的公司,可能需要酌情提高费率;在保单有效期内,保险企业应继续跟踪,降低潜在风险;保险公司应尽快介入一些可能导致赔偿的风险事件,做好索赔服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赔偿损失。
关于保险公司如何进一步加强董事责任保险市场的竞争力,王敏表示,保险公司需要提高董事责任保险的承保和索赔能力,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根据新公司法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开发适合当地法律环境的董事责任保险产品。在缺乏专业能力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跟踪策略,依靠经验丰富的首席保险人或再保险人的技术支持,逐步积累保险经验,避免简单的价格竞争,始终坚持专业发展路线,整合外部专业资源,为董责任保险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增值服务。
王敏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董责保险的渗透率将继续上升。随着相关司法实践和理赔案件的增加,董责保险的保险率在未来将继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