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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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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5证券简称:天奥电子公告号:2024-0466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日15日:0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2月3日。其中,2024年12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12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成都市金牛区盛业路66号107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晓虎先生董事长。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股东大会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共有280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表决,代表185股、618股、542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3.5058股%。其中,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273人外,代表股份4.730、573股,占公司总投票权的1.1088%。

  (1)9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代表180股、976股、579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42.4178股。%;

  (2)271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通过网上投票,代表4.641和963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08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并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和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83股、931股、859股,占99.0913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总数%;反对1、529、112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8%;弃权157、571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849%。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043、890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451%;反对1、529、112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3240%;弃权157、571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3.3309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3.3309%。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更新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84股、094股、504股,占99.1789股份参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总数%;反对1、293、568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9%;弃权230、47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2%。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206、535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7832%;反对1、293、568股,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48%;弃权230、47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4.8719占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苗梦舒见证了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他们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康达股东大会字[2024]号。2265)。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935证券简称:天奥电子公告号:2024-047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和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和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2月3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取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在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股份总数的3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对应于第一次解除限制期的限制性股份130357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从426、652、824股减少到426、522、467股,注册资本将从426、652、824元减少到426、522、467元(仅考虑目前回购注销的变化)。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公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继续按照原债权文件履行相关债务。

  债权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申报,具体如下:

  1、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17日

  2、申请电子邮件:boardoffice@elecspn.com

  3、咨询电话:028-87559309

  4、申请材料: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和其他凭证的扫描件。债权人为法人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其他说明:邮件请注明“债权申报”字样,申报时间以公司电子邮件收到的申报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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