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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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877证券简称:金春股份公告号:2024-082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2020]1654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万股,每股价格30.54元,募集资金总额916.2万元,扣除不含税的承销费、保荐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69.519.16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46.680.830.25元。募集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上述资金到位,并出具荣成验字[2020]230Z01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标准化使用。

  公司与中国银行滁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续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本次公司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二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经营》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完成单个或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其他用途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用于其他用途。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本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免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的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所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已支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营运资金,节约资金为累计利息收入。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余额为零。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四、报告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

  特此公告。

  安徽金春无纺布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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