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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赛伦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控股股东之一、执行董事、 经理以及部分高管人员 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暨加持结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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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63股票简称:赛伦微生物公示序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上海市赛伦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控股股东之一、执行董事、经理范铁炯老先生,及副总、董事长助理成琼女士,副总彭良俊老先生,财务经理李绍阳老先生(下称“加持行为主体”)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长线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提高市场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方案自2024年2月26日起6个月,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软件许可的方法(包含但是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规则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持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380万余元,且总额不超过630万余元。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2月24日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3)。

●增持计划执行结论: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加持行为主体开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加持行为主体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15期内,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318,923股,约总股本的0.29%,加持总金额为rmb4,543,506.43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已经超过此次增持计划额度低限,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执行董事、经理范铁炯老先生,副总、董事长助理成琼女士,副总彭良俊老先生,财务经理李绍阳老先生。

(二)截止到此次增持计划实施后,以上加持行为主体持有公司股份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执行董事、经理范铁炯老先生未立即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上海赛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赛派项目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39.3亿港元,约为公司股本总量的1.29%;与此同时它与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李国和先生根据上海市置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400亿港元,约为公司股本总量的22.18%;除此之外,李国和先生、范铁炯先生一致行动人、大股东、控股股东赵爱仙女性持有公司股份3,684.8亿港元,约为公司股本总量的34.05%。

2、公司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成琼女士立即持有公司股份7亿港元,约为公司股本总量的0.06%,并通过赛派项目投资间接性持有公司股份8亿港元,约为公司股本总量的0.07%。

3、副总彭良俊老先生、财务经理李绍阳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本公告披露前12个月,除此次增持计划外,以上加持行为主体均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主要内容

此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2月24日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03)。

三、增持计划的实行结论

加持行为主体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8月15日期内,利用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增持公司股份318,923股,约总股本的0.29%,加持总金额为rmb4,543,506.43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已经超过此次增持计划额度低限,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加持主体立即持仓如下:

四、侓师核查意见

经核实,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觉得:加持人具有执行此次增持计划的主体资格;加持人此次加持个人行为合乎《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持人此次加持归属于《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能够可免于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公司已经依据法律、政策法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就本次加持依法履行目前所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别的表明

(一)此次增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加持行为主体在执行增持计划的过程当中,严格执行了证监会及其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股权变动及股票交易敏感期的有关规定。

(二)此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造成公司股权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三)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立即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赛伦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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