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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号:002759股票简称:天际股份公示序号:2024-07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空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6日举行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展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购买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14.08元(含),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期届满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执行时限为自企业股东会决议根据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2月7日公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0)。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企业股份回购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总数9,621,887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92%,最大卖价为9.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2元/股,付款总金额为74,540,844.46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根据公司明确复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开展股份回购: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证监会和本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不可在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本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并将在复购期内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空新能源技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