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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生态自然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大股东签定《<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暨企业控制权变更事宜终止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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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55股票简称:大千生态公示序号:2024-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2024年1月16日,大千生态自然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千生态”、或“企业”)大股东江苏省大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大千投资”)、控股股东栾剑洪、范荷娣与北京天盛益和科技水平发展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天盛益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下称“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将天盛益和国有资产转让所持有的大千生态23,192,000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量的17.09%),本次交易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024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大千投资工作的通知,交易各方于2024年8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下称“终止协议”),此次管控权出让事宜停止。最近买卖双方就管控权出让事宜持续推进所涉及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再次商谈,但是对于本次交易的交收时长、交收条件以及一部分权利与义务的承诺等相关条文,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经沟通协商,双方允许停止此次管控权出让事宜。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仍然是栾剑洪、范荷娣夫妻。

一、本次交易工作进展

(一)早期买卖工作进展

2024年1月16日,大千生态大股东大千投资、控股股东栾剑洪、范荷娣和天盛益和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千投资拟将天盛益和国有资产转让所持有的大千生态23,192,000股股份(占大千生态已发行股份总量的17.09%),出售价格金额为23.21元/股,标底股权转让总价款金额为538,000,000.00元,此次股权变动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圆满完成,可能导致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会由大千投资变动大如天盛益和,控股股东会由栾剑洪、范荷娣夫妻调整为范中华。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0日公布的《大千生态有关大股东签定《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化暨个股复牌公告》(公示序号:2024-011)、《大千生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大千投资)》、《大千生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盛益和)》。

2024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并且于2024年3月27日举办企业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允许免除控股股东在企业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一部分非强制性服务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1月18日、2024年3月28日公布的《大千生态关于豁免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4)、《大千生态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2024-019)。

2024年4月23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20),买卖双方需就《股份转让协议》协议条款做进一步商谈,此次管控权出让事宜是否能顺利开展尚有待观察。2024年4月28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32),买卖双方就《股份转让协议》条文执行展开了进一步的商谈,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买卖双方需就《股份转让协议》停止事项进行磋商。2024年7月3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41),买卖双方就管控权出让事宜进行了一系列商谈,进一步探讨本次交易持续推进的可能性,现在正在对交易实际条文进行交流,但未对管控权出让事宜进一步签定书面文件。

(二)现阶段买卖工作进展

自2024年7月31日企业公布《关于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至今,买卖双方就管控权出让事宜持续推进所涉及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再次商谈,但是对于本次交易的交收时长、交收条件以及一部分权利与义务的承诺等相关条文,最终未能达成一致。经沟通协商,双方允许停止此次管控权出让事宜。

2024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大千投资工作的通知,交易各方于2024年8月11日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下称“终止协议”),此次管控权出让事宜停止。

二、《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订行为主体

1、招标方(出让方):江苏省大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承包方(购买方):北京天盛益和科技水平发展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3、丙方:栾剑洪、范荷娣

(二)具体内容

1、《股份转让协议》于本协定生效之日起停止,本次交易不会再执行。多方就《股份转让协议》均不承担任何合同违约责任、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等。

2、出让方应当在本协定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购买方已支付的订金、向共管账户付款的股权转让价款及共管账户融资利息全额返还给购买方。

3、多方允许,自原《股份转让协议》停止的时候起,国际舆论它在商谈、签定、执行原《股份转让协议》过程中得到或知道的另一方的真相信息内容、对外公布信息内容以及公司的内幕消息,均承担严格保密义务。

三、此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国有资产转让终止后,企业控制权将无法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然是大千投资,控股股东仍然是栾剑洪、范荷娣夫妻。此次国有资产转让的停止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日常生产经营组成危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簿文档

1、大千投资、栾剑洪、范荷娣和天盛益和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大千生态自然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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