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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有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控股子公司为父提供担保的 非强制性信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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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9股票简称:有方科技公示序号:2024-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东莞市有策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莞市有策”)为深圳市有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之控股子公司,经东莞市有策内部结构表决通过,允许为公司发展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办理的rmb0.5亿人民币综合授信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归属于分公司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里的法人代表做担保,已执行东莞市有策内部结构股东会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此次贷款担保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无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一)贷款担保基本概况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同时结合企业的资金需求,预估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rmb0.5亿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有策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担保,合同类型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具体担保额度以银行批复为标准。

(二)此次担保事项的结构决策制定及有待履行程序流程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次担保事项归属于分公司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里的法人代表做担保,已执行东莞市有策内部结构股东会决议审议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被担保人的相关情况

经核实,深圳有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包含主债权本钱及其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起诉/仲裁费用、评定/评定/竞拍等处置费用、律师费、证据调查花费、差旅费报销及其它相关费用)等其它账款。因合同约定或者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吊销或者终止而依规所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务也包含在相关担保范围中。

(二)担保期限:本承诺书的担保期限为主导合同书下被担保债务的执行期届满(含承诺期届满及其按照承诺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早期满)之日起三年。一旦被担保债务理应分期付款执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一期债务执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规定担保人就得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一切一期债务执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规定担保人就担保范围捏的所有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应该期负债贷款逾期而按照主合同规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公布提早期满之日起三年内规定担保人公布提早到期所有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中的某些关键条文:本合同项下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异议,应先沟通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应交给本合同生效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四)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及其签订时长按实际签订的合同书为标准。公司管理人员将依据具体生产经营情况的需求,在担保额度内申请办理相关事宜,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法人代表(或者其书面授权意味着)签定以上担保额度里的保证合同等多项法律条文。超过受权范畴以外的其他事宜,企业将再行执行决策制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危害

此次东莞市有策为提供担保严控风险,有助于提升企业资金实力,保证公司正常营运资金需求,达到公司运营发展需求,根据公司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市场拓展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有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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