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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589股票简称:圣泉集团公示序号:2024-06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唐一林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地源老先生、吕广芹女性总计持有公司股份215,947,045股,总股本的25.51%,总计质押股份总数合计为118,400,000股,占唐一林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54.83%,总股本的13.99%。
●唐一林老先生此次质押贷款所得的资金将用于还款它在京能贵诚私募基金有限公司质押融资,其质押给京能贵诚私募基金有限公司14,600,000股股票办理完毕撤押后,企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贷款基本概况
企业近日获知大股东唐一林老先生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贷款,详情如下:
1、此次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2、此次质押股份不属于被用于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宜的贷款担保或其它确保用途情况。
二、公司股东总计质押股份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总计质押股份如下:
三、大股东股份质押状况
1、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将来六个月内到期质押股份数量达到26,600,000股,占所持股份的12.32%,总股本的3.14%;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在将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达到39,600,000股,占所持股份的18.34%,总股本的4.68%。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优良,具备一定的资产还款能力,以后还贷自有资金主要包含公司股票年底分红、长期投资、自筹经费等,质押贷款风险性在控制范围以内。
2、大股东不会有根据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关联方交易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状况。
3、此次质押贷款事宜不会造成企业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主营、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持续盈利等生产运营及公司治理结构造成影响。大股东此次质押的股权不属于业绩补偿责任。
企业将持续关注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的质押贷款状况,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圣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