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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2号——流动性服务》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本公司将以下证券基金主流通性服务提供商调整至一般流通性服务提供商:
1、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QDII)(基金代码:159742,股票基金通称:恒生科技指数ETF):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博时中证500交易型敞开式指数值证券基金(基金代码:159968,股票基金通称:中证500ETF博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性停牌股票调节估值模型的通知
依据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发[2017]第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专项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基金协会发[2013]第13号)的相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取决于2024年09月24日起对该企业旗下基金所持有“光大证券“(股票号601211)、“国泰君安“(股票号600837)选用“指数值收益法“进行估值,采用基金协会AMAC行业板块作为计算根据。
在“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股票复牌并且其买卖展现了活跃市场买卖特点后,修复按价格行情进行估值,到时候不会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