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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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58股票简称:美芯晟公示序号:2024-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票发行形式为先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形式为线下,发售股票数为2,604,372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总数为2,604,372股。

●此次股票发行商品流通日期是2024年10月28日。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种类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9日开具的《关于同意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521号),允许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的商标注册申请。企业初次向公众发行企业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20,010,000股,并且于2023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售,发售结束后总市值为80,010,0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61,961,683股,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18,048,317股。

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为公司发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一部分限售股份,涉及到公司股东数量达到3名,相匹配限售股份总数合计为2,604,372股,总股本的2.3350%,限售期为自进行申购公司股权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月。在其中,包括因为公司实行了2023年年度多元化权益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为基准分配股利并转增股本,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4股,所获得的转赠股权744,107股。

二、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变化趋势

公司在2024年4月28日举办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一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并且于2024年5月20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企业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扣减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股权为基准分配股利并转增股本。公司本次股东分红开展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1.00元(价税合计)和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不派股。去除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中所持有的1,193,428股,参加权益分派的股权数量达到78,816,572股,为此为基准测算,总计派发现金红利7,881,657.20元(价税合计),不派股,总计转赠31,526,629股,转赠后公司总股权数增加至111,536,62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示序号:2024-040)。

除了上述状况外,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形成后迄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出现别的转变。

三、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的相关服务承诺

结合公司《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此次申请办理上市流通的首发增发股票公司股东有关所持有的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所做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深圳新型智慧城市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智城智慧运营三号自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西安天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上海市盛宇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丹阳市盛宇高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关于理财定位的服务承诺:

1、自外国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公司不转让或者由他人管理方法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都不建议由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持有的于外国投资者递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前12个月所获得的美芯晟比较有限注册资金对应的外国投资者股权,自该等股权所对应美芯晟比较有限注册资金备案至本公司户下之日起36个月不能转让,都不建议由投资者复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在锁住期满高管增持的,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上海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立即、清晰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的强制性要求高管增持外国投资者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外国投资者个股所得的(下称“违规减持所得的”)归外国投资者全部。如本公司没有将违规减持所得的上交外国投资者,则外国投资者有权利将应对本公司股票分红内与违规减持所得的相同金额并入外国投资者全部。

5、本承诺书上述承诺事项早已本公司确定,为本企业的真实的意思,对该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管控行政机关、广大群众及投资人的监管,积极采取合理合法对策执行本服务承诺,并按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申请办理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均严苛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不履行危害此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状况。

四、中介服务核查意见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截至本核查意见出示日,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公司股东均认真履行了对应的股权锁定承诺;此次一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方式等相关事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美芯晟对此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信息披露真正、精确、详细。总的来说,承销商对美芯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五、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状况

(一)此次上市流通的增发股票总数为2,604,372股,占公司现阶段股权数量比例为2.3350%,限售期为自进行申购公司股权之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月。

(二)此次上市流通日期是2024年10月28日。

(三)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明细单如下所示:

注1:拥有增发股票占公司总股本占比以四舍五入的形式保存4位低,存有尾差系四舍五入而致。

(四)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登记表:

六、手机上网公示配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芯晟高新科技(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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