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广东省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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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5股票简称:佳隆股份公示序号:2024-066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24日举办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复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经首发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股份的价钱总额不超过2.20元/股。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设立了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分别于2024年6月25日及2024年6月28日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企业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的复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8,000,00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92%,最大卖价为1.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9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26,686,627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根据公司设定的复购方案要求。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一)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票: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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