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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3股票简称:海正生材公示序号:2024-4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浙江海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8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那一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企业本次回购价钱总额不超过12.00元/股(含),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3,000万余元(含),本次回购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8月29日、2024年9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34)、《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36)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2,731股,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202,678,068股比例为0.164%,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0.30元/股,最低价位为7.7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2,999,460.15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企业本次回购股权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