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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发布公告日期
1.公布基本信息
注:在满足相关基金股息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季度至少分配一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可分配利润的10%。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个月的,不得分配收益。
2.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注:1、投资者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红利将于2024年11月19日从基金托管账户中划出。 2、选择股息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股息再投资份额将于2024年11月19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可于2024年11月20日起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股份的分红按照《工行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登记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股权登记日申请认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股息权益,股权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股息权益。
2、对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股息确认方式以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息方式为准。请通过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股息方式。如需修改股息方式,请务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天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1月15日15日):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前一个工作日内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申请无效。
4、股息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增加基金的投资回报。
5、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经理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经理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查询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信、勤勉、负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股息导致基金股份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请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