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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蓝德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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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548股简称:深高速公告号:2024-0911

  债券代码:188451债券简称:21深高01

  债券代码:185300债券简称:22深高01

  债券代码:240067债券简称:G23深高1

  债券代码:241018债券简称:24深高01

  债券代码:241019债券简称:24深高0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深高蓝德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蓝德公司”)是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持有92.29%的控股子公司。

  ●担保人名称: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贵阳蓝德”)是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担保金额及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蓝德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贵阳蓝德65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及相关费用承担100%的连带担保责任。除此担保外,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为贵阳蓝德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875万元。

  ●本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一、担保概述

  (一)保证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2日,贵阳蓝德与中国民生银行有限公司贵阳分行(“民生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民生银行同意向贵阳蓝德提供6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设备采购、建筑材料或其他合理的项目建设费用,用于贵阳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贵阳扩建项目”),贷款期限为36个月。2024年11月22日,蓝德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为贵阳蓝德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2024年11月22日,蓝德与民生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担保合同》),为贵阳蓝德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担保”)。担保期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包括后续履行中书面记录或约定的变更)届满后三年。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保证期将在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停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本担保无反担保。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年会批准了相关担保授权。本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范围内,并按授权获得适当批准。根据2023年股东年会的授权,本集团对贵阳蓝德的担保额度为8亿元(包括蓝德及其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本担保前后,上述授权项下对贵阳蓝德的可用担保金额分别为8亿元和7.35亿元,对贵阳蓝德的担保余额分别为0元和6.500万元。

  除上述授权项下的担保外,兰德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为贵阳兰德与民生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合同下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合同下未偿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875万元。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担保人全称:贵阳贝尔蓝德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30610010660;成立时间:2013年1月16日;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马堰村;法定代表人:何俊超;注册资本:人民币11092.37万元;主营业务:厨余垃圾处理等。贵阳蓝德是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贵阳蓝德的质押和抵押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26日,根据上述人民币1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安排,贵阳蓝德与民生银行分别签订了质押合同和抵押合同,同意确保民生银行在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下的债权,贵阳蓝德将贵阳厨房垃圾资源利用和无害处理项目(“贵阳项目一期”)特许经营权质押给民生银行,贵阳项目一期机械设备资产抵押给民生银行,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的所有债权及相关利息和费用提供担保。此外,蓝德公司还与民生银行签订了质押合同。蓝德公司将贵阳蓝德100%的股权质押给民生银行,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根据贷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民生银行向贵阳兰德提供6500万元、36个月的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贵阳扩建项目设备采购、建筑材料或其他合理的项目建设费用;兰德公司作为担保人,为贵阳蓝德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应付民生银行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相关费用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书面记录或协议变更)届满后三年。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保证期将在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停止。如果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保证期将在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停止。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至债务提前到期后三年内停止。本担保无反担保。

  2024年11月22日,贵阳蓝德与民生银行签订抵押合同。贵阳蓝德将贵阳扩建项目价值约1300万元的部分动产抵押给民生银行,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此外,贵阳蓝德在取得贵阳扩建项目特许经营权后,应将贵阳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下形成的所有应收账款质押给民生银行,为贵阳蓝德在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担保人贵阳蓝德是担保人蓝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贵阳蓝德申请贷款,主要用于补充项目建设和运营资金,属于贵阳蓝德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担保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降低集团内的综合财务成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担保事项授权的议案》本集团可为多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亿元的担保,为多家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5亿元的担保。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2024年3月22日和6月26日的公告。本担保在上述担保授权范围内。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批准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751、358.90万元,约占公司最新审计净资产的33.61%。

  2、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批准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51、358.90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13%。

  3、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无担保。

  4、除此担保外,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为49361.33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08%。上述担保无逾期担保。

  5、根据公司2023年股东年会批准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批准,为多家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2亿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的执行董事有权但尚未批准的担保总额约为70.05亿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执行董事将根据集团业务的实际需要,认真行使股东大会授予的权力,有效控制外部担保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注:本集团部分融资货币为港元。本公告汇总统计上述担保总额时,港元与人民币按港元1.00元兑人民币0.92425元兑换,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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