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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570证券简称:天玛智能控制公告号:2024-0522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股票认购方式为线下,上市股数为66、615、000股。
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6,615,000股。
●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批准北京天马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3〕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上市,首次向公众公开发行7.3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3万股,其中378、690、8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46%,54、309、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股东4人,分别为天津智恒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恒天玛”)、天津元智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智天玛”)、天津智诚天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诚天玛”)、张良,拟终止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6,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上述限售股将于2024年12月5日起上市流通。
2024年10月14日,智恒天玛持有的13035000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其余3.36万股未解禁的限售股由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魏间接持有,根据其承诺股份锁定期延长至2024年12月4日。具体情况见2024年10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www.sse.com.cn)《天玛智控关于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流通的公告》。
元智天玛和智成天玛持有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合伙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或自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晚者为准)。
张亮持有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同时,根据其承诺:“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我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公司发生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股份分配和股份分配等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在除息调整后确定。”张良持有的相应股份锁定期将延长6个月至2024年12月4日。
2024年12月5日,智亨天玛、元智天玛、智诚天玛、张亮持有的限售股统一上市流通,统筹解除限售工作安排。
二、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形成后,公司股本数量发生变化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以来,公司没有因利润分配和公积金增加而改变股本数量。
三、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的相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天玛智能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和《天玛智能控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东的申请承诺如下:
(一)公司其他股东智亨天玛、元智天玛、智诚天玛承诺:
“(1)合伙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合伙企业的有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制。
(2)自本合伙企业取得天玛智控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以天玛智控股份经工商登记为准)或自天玛智控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晚者为准),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天玛智控股份。除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天玛智能控股不建议回购此类股份(包括该类股份衍生的股份)。”
(二)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张亮的承诺:
“(1)我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和相关承诺执行相关股份限售。
(2)对于我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玛智能控股,自天玛智能控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我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天玛智能控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外,不建议天玛智能控股回购该股份(包括衍生股份)。
(3)在天玛智能控制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的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格,则在原承诺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持有天玛智能控制股份的锁定期限。如果天玛智能控制发生股息分配、股份交付、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配股、股份拆除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在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天玛智能控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玛智能控制股份不得超过天玛智能控制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天玛智能控制股份不得直接或间接转让。
上述一至三项股份锁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辞职等原因终止。”
除上述承诺外,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对股份上市流通没有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应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不存在影响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相关承诺。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实,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天玛智能控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规则》;天玛智能控制真实、准确、完整;赞助商对天玛智能控制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6,6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8%。
(二)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5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中“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承诺”,元智天玛、智成天玛、董事张亮作为一致行动人持有的63、255、000股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不得低于发行价;
注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核心技术人员减持的有关规定和承诺;
注3: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网上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玛智能控制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验证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天马智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