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000536证券简称:华英科技公告号:2024-0822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信息网召开。(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时间:
(1)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现场会议的日期和时间:50;
(2)网上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4年12月1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在线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投票权。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一)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者其代理人;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9、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提案的名称如下:
(二)披露:
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提案内容见2024年11月28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9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信件或传真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必须在2024年12月9日前发送至公司。如果您通过信件登记,请将信件发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50015(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发祥
(2)电话:0591-67052590
(3)传真:0591-67052061
(4)电子邮件:gw@huayingtg.com
2、会议费:本次会议半天,出席会议的人自行承担住宿费和交通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授权委托书
华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6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36”,投票称为“华映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累计投票制度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写清单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在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随意分配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在多名监事候选人中随意分配选举票数,但总投票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投票人数不得超过候选人数。
3.股东对一般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示同意。
股东对总提案和具体提案进行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如果股东首先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则以已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首先对总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4年12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下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英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全权代表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客户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客户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委托日:
委托人持股数: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委托人可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划定“√",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对投票作出明确指示的,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