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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新北转债赎回实施情况 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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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76证券简称:新北洋公告号:2024-085

  债券代码:128083债券简称:新北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新北转债”赎回价格:100.08元/张(含当期息税,当期为第六年,年利率为2.00%)。扣税后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

  2、2024年12月5日,赎回条件满足日:

  3、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

  4、赎回日:2024年12月27日

  5、停止交易日:2024年12月24日

  6、2024年12月27日停止转股日

  7、2025年1月2日,发行人(公司)赎回资金到达中登公司账户日

  8、2025年1月6日,投资者赎回到账日:

  9、公司债券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的缩写:Z北转换债券

  10、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1、赎回完成后,“新北可转换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如果持有人持有的“新北可转换债券”被质押或冻结,建议在停止转换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避免因无法转换股票而被迫赎回。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4年12月26日收盘后未转股的“新北转债”将被迫赎回。由于目前“新北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提醒持有人在限期内注意转股。如果投资者不及时转股,可能会面临损失。请注意风险。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新北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新北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有关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赎回概述

  (一)“新北转债”基本情况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公开发行了877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7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857号》批准,公司877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12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简称“新北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28083”。

  1、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6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换价格为11.90元/股。

  2、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2019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0年5月27日起从原来的11.90元/股调整为11.70元/股。

  3、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2020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从原来的11.70元/股调整为11.45元/股。

  4、2022年5月11日,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1053000股,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2年5月13日起从原来的11.45元/股调整为11.51元/股。

  5、2022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的议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2022年5月16日起,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从原来的11.51元/股调整为6.85元/股。

  6、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2021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2年6月8日起从原来的6.85元/股调整为6.65元/股。

  7、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6月8日起从原来的6.65元/股调整为6.50元/股。

  8、2023年7月26日,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注销已回购股份6.738.00股,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3年7月28日起从原来的6.50元/股调整为6.49元/股。

  9、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实施2023年年度股权分配计划,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4年5月31日起从原来的6.49元/股调整为6.34元/股。

  10、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改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价格的议案》。根据《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新北转换债券的转换价格自2024年8月2日起从原来的6.34元/股调整为5.40元/股。

  (二)“新北转债”触发赎回

  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5日起,公司股票已连续30个交易日达到收盘价至少15个交易日高于当期“新北转债”转股价格的130%(即7.02元/股),已触发“新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新北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有关规定和《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新北洋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换期内,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公司有权根据债券面值和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GB3①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内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得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GB3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实施赎回安排

  (一)赎回价格和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赎回价格为100.08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

  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t:指计利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4年12月12日)到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4年12月2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15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2.00%×15/365≈0.08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08=100.08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批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

  (二)赎回对象

  所有在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收市后登记的“新北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赎回提示公告,并通知“新北转债”持有人此次赎回的相关事宜。

  2、“新北转债”自2024年12月24日起停止交易。

  3、“新北转债”自2024年12月27日起停止转股。

  4、2024年12月27日是“新北转债”赎回日。公司将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收盘后登记的“新北转债”。赎回完成后,“新北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

  5、2025年1月2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1月6日为赎回款到达“新北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新北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证券公司直接转入“新北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债券退市公告。

  (四)其他事项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1-5675777

  联系传真:0631-5680499

  第三,公司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新北转债”。

  经公司自查,本次“新北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交易“新北转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间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法为Q=V/P,并以去尾法获得股票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总票面金额;P指申请转换当日的有效转换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的股份必须是整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后,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换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和利息。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有限公司对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前赎回“新北转债”的核查意见;

  3、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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