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大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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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31证券简称:大悦城公告号:2024-074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裕灿”)向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武汉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5亿元贷款,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了担保合同。公司按50%的持股比例为武汉裕灿在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不超过2.5亿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根据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武汉裕灿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4月,武汉裕灿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贷款延期协议,将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4.905亿元延期至2025年6月。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继续为贷款延期协议项下债权余额的50%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武汉裕灿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根据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大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武汉裕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该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布。

  上述贷款原定于2025年到期,分期履行。由于武汉裕灿另一股东方的持续负面影响,中国农业银行向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就与武汉裕灿的贷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武汉裕灿向中国农业银行偿还贷款本金7158万元及本金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共计1366、820.76元,并要求公司按照担保合同履行相应的担保义务。

  上述案件尚未审理,预计不会对公司今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与中国农业银行协商和平处理,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继续关注武汉裕灿的经营情况和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合理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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