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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6证券简称:江丰电子公告号:2024-1244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立军先生的通知,了解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解除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解除基本情况
注:如果本公告的总数与各分项数据的总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姚力军先生持有的质押股份如下: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份质押
1、姚立军先生的累计股份质押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姚力军先生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241、2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5.71%,占公司总股本的1.22%,相应的融资余额为6.00万元;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7.791、2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31.34%,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71%,相应的融资余额为4.1万元。姚力军先生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姚力军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清算风险或强制转让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质押和质押风险,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姚力军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和非法担保侵犯公司利益。
4、姚立军先生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治理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改变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不会有绩效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回购交易协议(双方);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