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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0证券简称:香山股份公告号:2024-08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筹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4日发布的《关于批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证监会许可证〔2022〕396号)批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香山股份”)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2万股新股。公司最终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405、6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03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7.08元,扣除10、944、852.7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9、055、124.31元。2022年4月18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1009290069号)。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南2-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经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2022年4月,公司和发起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交通银行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宁波均盛群英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盛群英”)和中金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宁波高新技术分行、工业银行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25)。
2023年8月21日和2023年9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部分募集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综合考虑当前业务规划和项目实施需要。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上海群英俊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悦能源”)及其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2023年11月,宁波鄞州分行、中金公司、均悦能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均悦能源及其子公司分别与工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分行和中金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见2023年11月24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3-065)。
2023年12月,鉴于“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结构和募集资金投资方式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合同已完成,公司已将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悦能源设立专项账户,悦能源根据城市子公司注册资本实收或直接投资的建设计划和进度。为方便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管理,公司取消了项目募集资金的原专项账户,公司与赞助商、银行签署的相应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督协议》相应终止。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号:2023-067)。
三、本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结项、终止和永久补充剩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议案》,结束募集项目“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终止募集项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及运营平台开发项目”(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项目结项、终止、永久补充剩余募集资金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号:2024-075)。
近日,公司取消了“目的地充电站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信息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计2015.77元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