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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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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85证券简称:中山公告号:2025-001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前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下午15日现场会议:00开始;

  (2)网上投票:网上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2025年1月3日(星期五)9日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上午9时,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会议地点:财兴大厦北座六楼会议室,中山市兴中道18号。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会议召集人: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敬谊。

  6.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总体情况

  336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867、522、046股,占公司投票总数的59.1063%。

  2.出席现场会议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共授权代表3人,代表724、945、312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22%。

  3.网上投票

  共有333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公司股份142、576、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141%。

  4.中小股东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334人,代表29、972、207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1%。

  5.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

  二、二。法案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回报股东特别分红计划的议案

  总体表决:

  同意867、235、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持有的99.9670%;

  反对195、3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225%;

  弃权9124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东持有的0.01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同意29.685、5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9.0437%;

  反对195、3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0.6519%;

  弃权9124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3044%。

  投票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郑海珠、胡源

  (3)结论意见:通过现场见证,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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