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宁波富达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子公司中间做担保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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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24股票简称:宁波富达公示序号:临2024-025

特别提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某些及连带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被担保人名字:宁波市舜江水泥有限公司(下称“舜江企业”或“借款人”)

●贷款担保人名字:宁波市科环新型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科环企业”或“贷款担保人”)

●此次担保额度及已具体为他们提供的担保余额:宁波富达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子公司科环公司本次向其子公司舜江企业提供保证担保13,000万余元。截至本公告日,科环企业累计为舜江提供担保额度为29,758万余元,此次贷款担保前具体担保余额16,758万余元。

●此次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是。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具体对外担保如下:企业为子公司担保账户余额1.17亿人民币,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账户余额0.00万余元,子公司中间担保账户余额2.98亿人民币。

●对外担保逾期总计总数:零。

●此次科环企业为舜江企业提供13,000万余元保证担保的事宜在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尤其风险防范:被担保人舜江企业是贷款担保人科环企业的子公司,为公司发展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其负债率高于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2024年3月8日,企业十一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2024年4月18日,企业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之上提案,企业2024本年度预估对外开放做担保总金额总额不超过16.10亿人民币,在其中子公司中间,即科环企业为舜江提供担保的总金额总额不超过4.00亿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12日、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本企业临2024-003、006、014号公告。

2024年8月23日,因舜江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科环企业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核心区分行(下称“宁波银行”)和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下称“光大”)各自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科环企业为①宁波银行向舜江公司提供最高额不得超过8,000万元债务给予保证担保,为②光大向舜江公司提供最高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债务给予保证担保(具体详见下面“贷款担保文档主要内容”)。科环公司本次为舜江企业提供13,000万余元保证担保,此次贷款担保前应舜江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6,758万余元,此次贷款担保时为舜江企业的担保额度为29,758万余元,剩下可以用担保额度10,242万余元。

此次担保事项及合同签订时长在企业十一届八次股东会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执行审议程序。

二、贷款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科环公司概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概况

(一)舜江公司概况

(二)被担保人舜江企业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企业:rmb万余元

(三)被担保人舜江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四、贷款担保文档主要内容

(一)与宁波银行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科环企业

2、债务人: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市核心区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贷款担保最大本钱额度:8,000万余元

5、担保范围:债务本钱以及相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同时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花费。

6、担保期限:2024年8月23日-2027年8月23日期内宁波银行与舜江公司所签订的产生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包含按照约定提早期满或贷款展期)之日起2年,即自舜江企业实际业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2年。

(二)与光大签定《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担保人:科环企业

2、债务人:光大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行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贷款担保最大本钱额度:5,000万余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钱、贷款利息(包含法律规定贷款利息、订立贷款利息及逾期利息)、利滚利、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费用(包含但是不限于起诉/仲裁费用、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用等)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6、担保期限:光大与舜江公司所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期满(包含按照约定提早期满或贷款展期)之日起三年,即自舜江企业实际业务协议约定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实际业务合同项下的担保期限单独计算。如实际信贷业务合同书或协议项下负债分期付款执行,则是对每一期负债来讲,担保期限均是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期满之日起三年。《综合授信协议》信用额度应用期限为2024年08月23日至2025年09月22日。

(三)质押担保状况

依据国资管理规定,分公司向其非控股子公司所提供的贷款担保或贷款,以这个非控股子公司公司股东持有所有股份质押给公司的形式给予质押担保。科环公司和舜江企业的公司股东浙江省顶峰木业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省顶峰”)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浙江省顶峰将其持有的21%股份(2,100亿港元)质押给科环企业为上述贷款担保给予质押担保。质押贷款期限自出质股权变更登记起效之日起,至浙江省顶峰担负连带担保责任花费的所有账款或科环企业的所有股东借款获得所有偿还之日止。有关质押担保办理手续已经在余姚市场监督监督站办理完成。

五、贷款担保的重要性与合理化

此次贷款担保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科环企业向其子公司舜江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涉及股权融资系为达到舜江公司生产经营及水泥熟料采购等融资需求,担保额度在公司年度贷款担保预估信用额度范围之内。科环企业对舜江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和日常运营具备管控权,可以并对运营进行合理的监管及管理。尽管舜江企业负债率高于70%,充分考虑其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融资需求及其质押担保状况,此次担保严控风险,具有现实意义和合理化。

一定会在担保期内密切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谨慎分辨担保事项存不存在逾期风险性,保障公司的合法权利。

六、股东会建议

此次科环企业向其分公司舜江企业提供不超过13,000万余元保证担保的事宜,在2023年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的议案》的授权额度内。

七、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贷款担保如下:企业:万余元

企业为子公司担保账户余额1.17亿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4.05%;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账户余额0.00亿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00%;子公司中间担保账户余额2.98亿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0.29%。

企业担保对象均是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到目前为止没有贷款逾期贷款担保现象发生。

特此公告。

宁波富达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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