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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2股票简称:浙江新能公示序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派发现金年底分红rmb0.056元(价税合计)。
●此次股东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实际日期将于权益分派执行声明中确立。
●在执行权益分派的证券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并把另行公告实际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2024年1-6月总公司实现净利润127,296,702.88元,合并财务报表纯利润616,554,871.2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301,881.66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总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374,117,321.54元,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888,092,552.16元。
公司在2024年8月23日举行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获得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积极主动收益投资人,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经股东会决议,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所示:
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价税合计)。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661,818.14元(价税合计),占公司总2024年上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17%。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止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期内,因非公开发行、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授于股权回购注销、资产重组股权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并另行公告实际调整情况(调节可能造成具体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金额因四舍五入与其他总金额略有出入)。
二、企业履行决策制定
(一)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决议和表决状况
2024年8月23日,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应急预案合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整体规划。
(二)职工监事建议
2024年8月23日,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制定依法依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企业运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股东大会审议状况
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2024年中期分红的议案》,若2024前半年赢利且满足股票分红标准,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汇报公布时增加一次中后期年底分红,预估企业2024年中后期股票分红额度不少于相对应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相对应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股东大会授权股东会依据股东会议决议在满足股东分红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后期分红方案。
三、有关风险防范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企业所处的行业特性、运营模式和投资融资需求等多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032股票简称:浙江新能公示序号:2024-033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公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职工监事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通告整体公司监事,于2024年8月23日在下午以通信方式举办。此次会议应参加公司监事3名,真实参加公司监事3名。监事长刘伯辉先生组织此次会议,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监事会会议决议状况经参会公司监事用心决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企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决议流程规范合理合法,符合法律、政策法规、企业章程与公司内部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精确、详细。
(二)企业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文件格式合乎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内容真正客观反映了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没有发现参加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与决议工作的人员存有违背保密纪律的举动。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3、表决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企业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决策制定依法依规。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企业运营现状及未来发展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三、备查簿文档
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2024年8月27日
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引言
第一节重要提醒
1.1本上半年度报告摘要来源于上半年度汇报全篇,为更好地了解本公司的经营业绩、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股民理应到http://www.sse.com.cn网址认真阅读上半年度汇报全篇。
1.2本董事会、职工监事及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上半年度汇报信息的真实性、精确性、完好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要担负某些和连带的法律依据。
1.3企业全体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
1.4本上半年度汇报没经财务审计。
1.5股东会决议申请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总股本应急预案
公司拟以执行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价税合计)。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404,675,324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4,661,818.14元(价税合计)。此次分派不派泛红股,都不开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执行权益分派的证券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保持每一股比例不会改变,适当调整分派总金额,并把另行公告实际调整情况。
第二节公司概况
2.1公司概况
2.2关键财务报表
企业:元货币:rmb
2.3前10名股东持股登记表
企业: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数量、前10名优先股登记表
□可用√不适合
2.5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变动状况
□可用√不适合
2.6在上半年度汇报准许给出日存续期的债卷状况
√可用□不适合
企业:元货币:rmb
体现外国投资者偿债能力指标指标:
√可用□不适合
第三节重大事项
企业应根据重要性原则,表明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根本变化,及其报告期产生对公司经营状况有重大影响和在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宜
□可用√不适合
证券代码:600032股票简称:浙江新能公示序号:2024-034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2024年上半年度募资储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相关文件格式引导的需求,现将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募资储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重点说明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一)具体募资额度、资金到位时长
企业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2931号)文审批,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24,675,324股,发行价为每一股rmb9.24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2,999,999,993.76元,扣减各类发行费(未税)rmb2,248,375.62元,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2,997,751,618.14元。
依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8号),经检审,截止2023年4月14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认购资金专户已接收参加特定对象发售股票认购的投资人缴纳的认购资金2,999,999,993.76元。
依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具的《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汇算清缴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332C000177号),截止2023年4月17日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将扣减主承销商证券承销承销费(价税合计)612,000.00元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多余账款2,999,387,993.76元划转至我们公司就本次发行开立的募资重点存放账户上。在其中存进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19048101040048498账户内749,846,998.44元;存进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秋涛分行33050161662700003319账户内1,109,773,557.69元;存进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之江分行1202022919800046383账户内1,139,767,437.63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当前余额
1、之前年度已用额度
2023本年度,我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为:
(1)以募集资金置换浙能台州市1号海上风电场建筑项目之前年度以自筹经费事先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总金额40,000.00万余元。以上募集资金置换状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证,并提交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以募资立即资金投入浙能台州市1号海上风电场建筑项目139,105.71万余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们公司募资总计立即资金投入浙能台州市1号海上风电场建筑项目179,105.71万余元。
(3)以募资补充流动资金立即资金投入89,852.00万余元。
(4)企业2023年协定存款和存定期的形式对募资进行监管,2023年累计接到2,653.06万余元。
综上所述,截止2023年12月31日,并未应用金额为33,633.65万余元。
2、年度应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1-6月,我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为:
(1)以募资立即资金投入浙能台州市1号海上风电场建筑项目3,677.98万余元。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我们公司募资总计立即资金投入浙能台州市1号海上风电场建筑项目182,783.69万余元。
(2)企业以协定存款和存定期的形式对募资进行监管,2024年1-6月总计接到贷款利息754.57万余元。
(3)2024年1-6月已扣减服务费3.27万余元。
综上所述,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并未应用金额为30,706.97万余元。
二、募资储放及管理状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和使用,维护保养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广发证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秋涛分行于2023年4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之江分行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于2023年4月23日各自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企业、子公司浙江浙能靠海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靠海风力发电”)、广发证券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秋涛分行于2023年4月21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下称“《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之江分行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于2023年4月23日各自签署了《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情况协议书的内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1)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募资实际储放状况(企业:人民币元)如下所示:
注1: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之江分行1202022919800046383帐户已经在2024年6月7日注销。
以上存款总额中,已记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费用3,407.63万余元(在其中2023本年度利息费用2,653.06万余元,2024年1-6月利息费用754.57万余元),已扣减服务费3.76万余元(在其中2023本年度服务费0.49万余元,2024年1-6月服务费3.27万余元),无并未从募集资金专户更换的募投项目。
2024年1月公司其他银行帐户几笔资产误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额度分别是5,512.60万元和122.45万余元。针对上述操作失误,企业均于当天出现未知错误,并立即退还到原帐户。
2024年5月公司其他银行帐户一笔资金因金融机构操作失误缘故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总金额863.34万余元。针对上述金融机构操作失误,公司已经立即退还到原帐户。
针对上述误划拨的现象,我们公司和银行沟通后对融资资产专用账户(账户19048101040048498与33050161662700003319)展开了收益操纵,避免误划归。
2)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募资用以存定期状况列报如下所示:
企业:元
三、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下称“募投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今天募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售A股个股募资)
(二)募投项目前期资金投入及更换状况
公司在2023年4月27日各自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八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40,000.00万余元。独董发布了独立意见,广发证券出具了重点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332A010696号)。
2023年公司已经完成应用募集资金置换事先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经费rmb40,000.00万余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状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临时闲置不用募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现象。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目投资产品类别状况
公司在2023年4月24日各自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七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及靠海风力发电在不改变企业募资正常启动及募资新项目正常的基本建设的情形下,将总额不超过2,100,867,793.76块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间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公司监事会、独董及承销商均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在2024年4月7日分别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职工监事第十二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允许公司及靠海风力发电在不改变企业募资正常启动及募资新项目正常的基本建设的情形下,将总额不超过3.3亿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年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12个月合理,在相关额度和时间内,资产能够翻转应用。公司监事会、承销商均发布了很明确的同意意见。
企业本报告期内现金管理业务形式为协定存款和存定期,详情如下:
企业:元
注: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以协定存款和存定期的形式进行现金管理的存款总额为30,706.97万余元,现金管理业务累计获得盈利3,407.63万余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状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借款的现象。
(六)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及最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以建设中的项目及最新项目(包含收购资产等)的现象。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报告期,企业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形。
四、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项目执行情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变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上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更换状况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上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更换的现象。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布存在的问题
2024前半年,我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与本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立即、真正、精确、详细公布募集资金的储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对募集资金的看向和工作进展均属实依法履行公布责任,不会有募资管理方法违规情况。
七、两次以上股权融资且当初存有募资应用状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股权融资且当初存有募资使用的状况。
特此公告。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7日
附注:
募集资金使用状况一览表(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资)
编制单位: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万余元
证券代码:600032股票简称:浙江新能公示序号:2024-032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一、股东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大会于2024年8月23日早上以通信方式举办。会议报告于2024年8月13日以邮件形式通告全体董事。此次会议应参加执行董事9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9名,监事等群体出席了大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坚群老先生组织,此次会议的集结、举行和决议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股东会会议审议状况经与会董事用心决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下列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2、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3、表决通过《关于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站《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早已公司独立董事专业会议审议通过,整体独董允许递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关联董事周永胜已回避表决。
4、表决通过《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度业绩目标责任书的议案》
本议案早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5、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公布于上海交易所页面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6、表决通过《关于公司“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备案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早已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9票允许,0票反对,0票放弃。
三、备查簿文档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4.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5.第二届董事会独董专业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