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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03股票简称:得邦照明公示序号:2024-0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2024年3月22日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以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余元(含本数),总额不超过16,000万余元(含本数)的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面执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回购价钱不得超过15.66元/股(含本数),复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生效日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23日在规定信息公开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7)、《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7)。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内,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布如下所示:
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8,997,338股,总股本的比例是1.89%,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3.71元/股、最低价位为10.1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567.05万余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
以上复购进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