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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24个月);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6,000,000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00,0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5月9日作出《关于同意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5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0万股,并于2022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32,433.8091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12,473.2298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91.4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60.5793万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59%。
2023年2月13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1,218.4019万股上市流通。
2023年8月14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和战略配售限售股合计66,876.7369万股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股份。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1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6%,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2024年8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60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600万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8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