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进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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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68股票简称:沪州老窑公示序号:2024-41

债卷编码:149062债卷通称:20老窖0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达到21,266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回购价格为85.241元/股,涉及到4名激励对象,复购资金总额为1,828,275.81元(在其中股份回购额度1,812,735.11元,贷款利息15,540.70元)。

2.截至本公告公布日,经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公司股权数量由1,471,987,769股减少至1,471,966,503股。

依据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第十届股东会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股东会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二十次大会、第十届职工监事二十二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经对4名激励对象拥有的限制性股票实行了回购注销工作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流程

1.2021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股东会七次会议第十届职工监事三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

2.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宜宾市国有资产经营管委会下达的《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泸国有资本评定〔2021〕62号),拟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出示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有关提案,并且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交易企业股票问题进行自纠自查,公布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拟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六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董对相关的事宜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年2月21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为2022年2月22日。

7.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九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董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2年8月4日,公司监事会出示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9.2022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十三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独董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9月3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日期期满,企业未接到有关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债务或做担保的申报。

10.2022年9月26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登记工作,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为2022年9月28日。

11.2022年11月29日,企业公布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截止到2022年11月29日,企业实现了62,310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中。

12.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十五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董发布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3年1月13日,公司监事会出示核查意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3年2月16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企业实现了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于登记工作,授于的限制性股票发售日为2023年2月17日。

15.2024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三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二十次大会,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结合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企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企业董事会同意将激励计划预埋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授予价格及回购价格由89.466元/股调整至85.241元/股。与此同时,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公司申请了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435名激励对象总共2,734,64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项,此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2日上市流通。1月24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日期期满,企业未接到有关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债务或做担保的申报。

16.2024年2月22日,企业公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2日上市流通。

17.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股东会四十次会议及第十届职工监事二十二次会议,各自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月5日,企业公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截至申报日期期满,企业未接到有关债务人规定提早偿还债务或做担保的申报。

二、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状况

(一)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缘故及数量

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岗位变动、离职等因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依据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共21,266股由企业回购注销,占回购注销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

(二)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根据

由于企业2021本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分别在2022年8月26日、2023年8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按照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予以调整,调整回购价格为85.241元/股。

(三)此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1,828,275.81元(在其中股份回购额度1,812,735.11元,贷款利息15,540.70元),为公司发展自筹资金。

三、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状况

四川华信(集团公司)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并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事宜展开了检审,并提交了《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4)第0032号)。截至本公告日,以上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办理手续。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公司股权结构状况

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束后,公司总股本调整为1,471,966,503股。详情如下:

(注:之上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变化结果以回购注销事宜结束后我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具的公司股权结构表为标准。)

此次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结束后,企业股份遍布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

五、此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回购注销部份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符合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企业《章程》及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还将继续用心履行法定职责,积极为公司股东创造财富。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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