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福建省华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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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62股票简称:华泰发展趋势公示序号:2024-07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福建省华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大股东、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曾力驰老先生,于2024年7月31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初次增持公司股份2,759,904股,占公司股权的0.30%,加持金额约金额为2,406.64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大股东、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曾力驰老先生开具的《关于增持股票的告知函》,根据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身心健康发展的信心,曾力驰先生于2024年7月31日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59,904股,总股本的0.30%,加持金额约金额为2,406.64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现就有关加持状况公告如下:

一、加持行为主体的相关情况

(一)加持行为主体

加持行为主体曾力驰老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的大儿子,与曾而斌先生组成一致行动关联。

(二)加持行为主体持仓状况

此次加持前,曾力驰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曾而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37,592,161股(占公司总股本58.73%);曾而斌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爱金女士拥有12,470,779股(占公司总股本1.36%)、平潭县群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拥有43,545,152股(占公司总股本4.76%)、福建省星河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6,798,720股(占公司总股本4.02%),合计持有92,814,651股(总股本的10.14%)。综上所述,此次加持前,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含曾力驰老先生以内)总计持有公司股份630,406,812股,总股本的68.87%。

这次加持后,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含曾力驰老先生以内)持有公司股份633,166,716股,总股本的69.17%。

(三)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含曾力驰老先生以内)在此次公示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此次加持状况

(一)此次加持股东、时长、方法、加持的数量和占比

曾力驰老先生根据对公司未来长期稳定身心健康发展的信心,于2024年7月31日以自有资金根据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759,904股,总股本的0.30%,加持金额约金额为2,406.64万余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二)此次加持进行前后左右,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仓如下: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而致。

(三)这次加持后,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包含曾力驰老先生以内)后面暂时没有增持计划,如未来有增持计划或加持个人行为,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知企业。

三、法律法规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觉得,此次加持的增持人具有执行此次加持的主体资格;加持人此次加持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企业已就此次加持事项依法履行目前所需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合乎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加持人此次加持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可免于传出要约承诺的情况。

四、别的相关说明

(一)此次加持个人行为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此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也不会影响企业上市影响力,不会造成企业股份遍布不具有企业上市条件,不会造成企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产生变化。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大股东、控股股东曾而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华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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