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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股票简称:齐翔腾达公示序号:2024-065
债卷编码:128128债卷通称:齐翔转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淄博市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3月12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用以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本次拟购买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人民币(含),且总额不超过2亿人民币(含),回购价格不超过rmb6.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权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总数、回购价格等会以复购届满时具体复购状况为标准。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企业股份回购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1,265,680股(在其中因优先选择回购股份开展可转债转股造成已复购股票数降低12,267股),总股本的0.75%,最大卖价为5.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5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rmb112,134,545.66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企业2023年本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6.16元/股(含)调整至6.09元/股(含),变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6(股票除权日)起起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6.09元/股(含)。本次回购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购买的股权总数、购买的股权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一)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会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执行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淄博市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