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杭州市华光电焊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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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79股票简称:华光新材公示序号:2024-05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杭州市华光电焊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1月24日举办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购买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拟全部用于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企业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总额不超过3,000万余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20)。

二、执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在回购股份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39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89,442,120股比例为1.5544%,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15.83元/股,最低价位为10.75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18,494,890.73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以上回购股份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股份回购实施方案。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华光电焊焊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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