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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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03股票简称:新奥股份公示序号:临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注:总计已复购额度没有交易手续费。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本次拟应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人民币(含)且总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3年12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3-066)。

二、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回购股份期内,上市企业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2024年7月,企业没有进行股份回购。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累计回购股份9,351,300股,总股本的比例是0.3019%,选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9.41元/股、最低价位为17.3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72,189,006.0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本次回购合乎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策略的规定。

三、其他事宜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且根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03股票简称:新奥股份公示序号:临2024-058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出台后

调节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调整前回购价格限制:总额不超过22元/股(含)

●调整回购价格限制:总额不超过21.09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节起始日期:2024年8月1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股票除权日)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本次拟应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人民币(含)且总额不超过6亿人民币(含)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2元/股(含),用以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复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3年12月9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新奥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下称“《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临2023-066)。

二、回购价格限制调节缘故

公司在2024年6月27日举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且于2024年7月26日公布《新奥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股东分红执行前总市值为3,097,615,107股,扣除不参加股东分红的回购股份15,159,914股、待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527,500股,就是以3,081,927,69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1元(价税合计),总计派发红股2,804,554,200.63元。剩下盈余公积期值至下一年度。此次股东分红没有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派股。此次权益分派开展的除权日为2024年7月31日,股票除权日为2024年8月1日。具体内容详见企业2024年7月26日公布于上交所网址(www.sse.com.cn)的《新奥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56)。

依据《回购报告书》的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复购时间段内产生股票分红、派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回购价格限制调整情况

因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权价格上限自2024年8月1之日起由总额不超过22.00元/股(含)调整至总额不超过21.09元/股(含),实际计算公式如下:

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调整前的回购价格限制-红股)÷(1+流通股变动比例)。

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为多元化年底分红,已回购股份与待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不参加股票分红,公司本次多元化年底分红虚似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执行回转的总股本数量×具体分配的每一股红股)÷总市值=3,081,927,693×0.91÷3,097,615,107≈0.9054元。

企业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仅是股票分红,不派股,不转增股本;因而,企业流通股本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22.00-0.9054)÷(1+0)=21.0946元/股,依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两位小数之后的回购价格最高为21.09元/股。

依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6亿人民币(含)、不超过rmb6亿人民币(含),依照复购资金总额低限及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计算,复购总数大约为17,069,702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55%;依照复购资金总额限制及变更后的回购价格限制计算,复购总数大约为28,449,502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0.92%。回购股份的实际总数以复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届满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

四、其他事宜表明

除以上调节外,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宜均没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且在复购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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