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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宇瞳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有关持仓5%之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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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90股票简称:宇瞳光学公示序号:2024-094

债卷编码:123219债卷通称:宇瞳可转债

持仓5%以上的股东、执行董事张品光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特别提醒:

持仓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老先生拥有本公司股份44,523,9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占比13.7884%,方案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11月27日)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得超过2,000,00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6194%。

之上测算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去除公司回购专户里的股权3,113,500股。

东莞宇瞳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称“企业”)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老先生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东的相关情况如下所示:

二、此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高管增持缘故:本人融资需求。

2、股权由来: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股权。

3、高管增持总数、方法、总股本的占比

4、高管增持期内:始行减持计划预披露公示之日起十五个买卖日之后的三个月中进行。

5、高管增持价钱:依据高管增持时价格行情明确

6、持仓5%以上的股东、董事长张品光老先生不会有《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所规定的不可高管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服务承诺及履行情况

此次公司股东拟减持事宜与之前已披露的持仓意愿、服务承诺一致,张品光老先生不会有应当履行而不履行的承诺事项。

四、有关风险防范

1、此次减持计划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东将依据市场情况、股价状况等因素决定是不是执行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具有高管增持时长、高管增持价钱、高管增持总数的不确定因素。

3、此次拟减持公司股东都不属于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高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和今后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在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期内,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股东开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莞宇瞳光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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