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有关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复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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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53股票简称:英诺特公示序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回购股份主要用途:本次回购的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在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出让结束,并未转让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回购股份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实际复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标准。

●回购股份时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50.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回购股份自有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回购股份方法: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有关公司股东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经咨询,企业董事长助理陈富康先生回应其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有执行高管增持部分股份方案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此之外,其他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均回应其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暂时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持有公司股权仍在限售期内。

●有关风险防范:

1、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或者部分未转让股份给予注销风险性。

4、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企业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策略的顺利推进,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复购策略的决议及实施程序流程

(一)2024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全体董事列席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放弃的表决结果已通过此项提案。

(二)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执行董事出席的股东会会议决议后就可以执行,不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7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老先生、张秀杰女性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7)。

以上建议时长、流程和董事会审议时长、程序等均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二、复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回购股份的效果

根据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并有效维护众多股东利益,提高市场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充分考虑财务状况和未来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老先生、张秀杰女性向领导建议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或根据规则规定融合公司运营情况开展科学安排,并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拟复购股份的种类

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形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

1、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复购执行期内,企业股票若因筹备重大事情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复购计划方案将于股票解禁后推迟执行并及时披露。延期后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假如碰触下列条件,则复购时限提早期满:

(1)若是在复购时间内,复购资金分配金额达到限制,则复购计划方案实施完毕,复购期限自该日起提早期满;

(2)在认购时间内,公司回购股份总额做到低限时,则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可自公司管理人员决定终止本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3)如公司股东会决议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则复购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提早期满。

3、企业禁止在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会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日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日;

(2)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在认购时间内,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对于该不可回购股份期内的有关规定有变动的,将依据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当调整不可购买的期内。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处、总数、总股本的占比、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用处

本次回购的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在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出让结束,并未转让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2、拟股份回购总数、总股本的占比

以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36,060,816股为载体,依照本次回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认购额度限制rmb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限制rmb50.00元/股进行测算,本次拟复购总数大约为1,000,000股至2,000,000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比例是0.7350%至1.4699%。

3、复购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实际复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标准。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实行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资等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没有实施完毕的回购股份的总数开展适当调整。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定位、定价政策

企业明确本次回购股权的价格为总额不超过50.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根据复购决定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如企业在复购时间内执行分红派息、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资及其它除权除息事宜,企业将根据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八)预测复购后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

以公司现阶段总市值136,060,816股为载体,依照本次回购额度低限rmb5,000万余元、认购额度限制rmb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限制rmb50.00元/股进行测算。假定本次回购股权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给予锁住,预估公司组织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九)本次回购股权对企业日常运营、会计、产品研发、营运能力、债务履行水平、发展方向及保持发售影响力等可能带来的影响的解读

这次股份回购计划方案对企业日常运营影响小。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06,565.52万余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资产总额184,200.85万余元,依照本次回购资产限制10,000万余元计算,分别占以上财务报表的4.84%%、5.43%。

此次执行股份回购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等财务指标分析影响小。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企业负债率为10.83%,本次回购股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对企业偿债能力指标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企业的债务履行能力及持续盈利。本次回购股权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提高关键企业凝聚力和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升,将有利于长期性、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观。

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十)上市企业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能否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股份回购决定前6个月内没有交易公司股权的情况;不会有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企业董事长助理陈富康先生回应其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有执行高管增持部分股份方案的可能性,除此之外,其他上述人员在认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以上相关负责人后面有加持或减持股份方案,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企业向董监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咨询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不存在减持计划的实际情况

经咨询,企业董事长助理陈富康先生回应其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存有执行高管增持部分股份方案的可能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除此之外,其他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仓5%以上的股东均回应其不久的将来3个月、将来6个月暂时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或持有公司股权仍在限售期内。

(十二)建议人提议复购相关情况

2024年7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叶逢光老先生、张秀杰女性建议企业以自有资金根据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股权激励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7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7)。

(十三)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提议人、建议时长、建议原因、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内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存不存在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解释,及在复购阶段的增减持计划

建议人叶逢光老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老总,建议人张秀杰女性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执行董事、经理。2024年7月24日,建议人往董事会建议回购股份,其建议复购的原因及目地都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企业价值的认可,为完善企业长效激励机制,不断加强企业员工积极性,并有效维护众多股东利益,提高市场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企业利益与员工权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根据法律法规,叶逢光老先生、张秀杰女性建议公司利用企业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一部分广大群众股权。

建议人们在建议前6个月内没有交易本公司股份的现象,不会有单独或者与别人联合进行内线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建议人们在复购期内暂时没有增减持计划,若后期有加持或减持股份方案,公司及利益相关方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规销户或是转让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且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给予出让;若公司无法在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示日后3年之内出让结束,并未转让回购股份将予以注消。如国家对于有关政策进行变更,则本复购计划方案按变更后的现行政策推行。

(十五)企业预防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有关分配

若公司回购股份将来产生销户情况,企业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通告债务人等法定条件,全面保障债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的实际受权

为顺利、高效率、有条不紊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权事宜相关工作,董事会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际申请办理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事宜,受权内容包括范畴包含但是不限于:

1、开设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及其他相关事项;

2、在认购时间内适时回购股份,包含但是不限于确定回购股份准确时间、价格与数量以及;在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低限时,再决定是否停止本次回购;

3、根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节实施方案模板,包含但是不限于复购机会、回购价格、复购数量以及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4、按照实际复购状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它会涉及变化的资料和文档条文进行调整,申请办理《公司章程》改动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若涉及);

5、办理审批事项,包含但是不限于受权、签定、实行、改动、完成与本次回购股权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档、合同书、协议等;

6、如监督机构针对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产生变化及市场标准产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要由股东会再次决议的事项外,受权公司管理人员对本次回购股权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开展适当调整;

7、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别的之上虽没注明但为了此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项。

以上受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之日起止以上受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复购应急预案的不确定因素风险性

1、如在复购时间内,企业股价不断超过回购价格限制,造成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只有一部分执行风险。

2、如果发生对企业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界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或其它造成董事会报请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的事宜产生,则存在复购计划方案无法顺利执行或是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停止本次回购计划方案风险。

3、企业本次回购股权拟不久的将来适合机会用以公司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没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执行以上主要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或者部分未转让股份给予注销风险性。

4、遇有监督机构施行一个新的复购有关行政规章,造成本次回购执行过程中应该根据管控最新政策调节复购相对应条款风险性。

企业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策略的顺利推进,在认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作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事宜表明

(一)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企业已披露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4)。

(二)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设立状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了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详情如下:

持有者名字: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

股票账户号:B886707861

该账户仅限于回购公司股份。

(三)后面信息公开分配

一定会在复购时间内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做出认购管理决策并给予执行,并依据回购股份事宜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88253股票简称:英诺特公示序号:2024-034

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事宜前十名股东及

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日举办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30)。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就股东会公示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买卖日(即2024年8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标准股东名称和持股数、占比状况公告如下:

一、企业前十名股东持股状况

二、企业前十名无限售标准股东持股状况

特此公告。

北京市英诺特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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