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厦门市厦钨新能源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一部分 募资重点账号注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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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78股票简称:厦钨新能公示序号:2024-04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444号)允许,厦门市厦钨新能源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向特定对象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48,978,448股,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金额为3,499,999,894.08元,扣减发行费rmb6,532,998.74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具体募集资金净额金额为3,493,466,895.34元。

以上募资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且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募资储放及专用账户管理情况

(一)募资管理情况

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应用,维护债权人权益,结合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方法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在政策上确保募集资金的正确使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共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资子公司厦门市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璟鹭新能源技术”)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在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用账户,并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承销商兴业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上监管协议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会有重要差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技术使用募资时就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企业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技术在实际应用募资环节中,认真履行应用相关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管,保证财政性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撤销状况

此次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如下所示:

由于企业存放上述三个募资重点账户资产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且上述三个帐户将停止使用,为了便于企业资金帐户管理方法,企业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以上募资重点账户注销登记。公司和承销商、开户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着停止。

特此公告。

厦门市厦钨新能源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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