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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1股票简称:兆威机电公示序号:2024-039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定提议的情况。
2、此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动上次股东会议决议。
一、召开和参加状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开时长:
(1)现场会议时长:2024年8月8日(星期四),在下午15:30逐渐。
(2)网上投票时长: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早上9:15-9:25,9:30-11:30,在下午13:00-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8日早上9:15至中午15:00阶段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燕罗街道燕川小区燕湖路62号写字楼1号会议厅。
4、召开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5、会议召集人:深圳兆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股东会。
6、会议主持:企业董事长李海周。
7、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大会参加状况
1、列席会议整体情况
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7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67,389,693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数量238,940,800股70.0549%。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6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1,140,1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772%。
2、公司股东当场参加状况
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66,249,776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9.5778%。
当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200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01%。
3、公司股东网上投票状况
通过互联网投票选举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139,9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771%。
通过互联网投票选举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6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权数合计为1,139,917股,占公司总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771%。
4、企业董事长助理、董事、公司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管人员及印证侓师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表决状况
此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网络投票。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提供网络方式的微信投票。当场网络投票选用无记名方法投票选举。此次股东大会根据企业股东大会通告的议题开展,无否定或调整提议的现象。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所示提案:
1、表决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决议状况:允许167,30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16%;抵制46,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80%;放弃34,264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205%。
中小投资者总决议状况:
允许1,059,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2.8892%;抵制46,8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1055%;放弃34,264股(在其中,未及时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05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早已列席会议有投票权公司股东持有表决权的2/3左右根据。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市)法律事务所
(二)印证侓师名字:苏涛、邓琦
(三)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觉得,此次股东大会的集结、举办程序流程、召集人及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决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议决议合理合法、合理。
四、备查簿文档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兆威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