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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一部分 个股期权销户进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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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7股票简称:新时达公示序号:临2024-048

我们公司及除执行董事金辛海老先生以外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执行董事金辛海老先生由于被立案侦查而不能正常做好本职工作,无法保证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8月27日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职工监事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允许销户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还没有行权的总共34.2万分个股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8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42)等相关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后,企业以上一部分个股期权销户事项已经在2024年9月4日办理完毕。

此次注销股票股指期货事宜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企业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理合法、合理,且程序流程合规管理。此次注销个股期权并未行权,销户后不会对公司总股本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的长期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整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5日

证券代码:002527股票简称:新时达公示序号:临2024-047

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企业对控投提供担保的

进度公示

我们公司及除执行董事金辛海老先生以外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执行董事金辛海老先生由于被立案侦查而不能正常做好本职工作,无法保证公告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与业务发展的必须,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各自举办企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企业在信用额度内所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70,000万人民币,在其中为分公司上海市能通智能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能通高新科技”)做担保额度不得超过5亿人民币;为分公司上海市新时达机器人有限责任公司做担保额度不得超过2亿人民币。以上信用额度均包括本数,授信额度(含贷款担保)时限为自2023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在相关信用额度及时间内可翻转应用。之上授信申请信用额度(含贷款担保)并不等于企业(含各子公司)的具体融资额,具体融资额需在信用额度(含贷款担保)内,以银行与企业(含各子公司)所发生的融资额为标准,实际融资额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融资需求来适时调整。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指定授权代理人在相关借款期限内申请办理以上信用额度(含贷款担保)里的一切手续,并签订有关法律条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27日和2024年5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10)、《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示序号:临2024-027)及相关公告。

二、此次新增加对外担保状况

前不久,企业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下称“宁波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00BY24001087),拟为企业控股企业能通高新科技依合同约定与宁波银行所产生的负债rmb伍仟万元整(最大负债本钱)给予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在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2日各自举办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职工监事第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在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为能通高新科技给予不得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此次使用时剩下信用额度3.3亿人民币,此次应用0.5亿人民币,剩下2.8亿人民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上贷款担保在预估额度内,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书行为主体

债务人:宁波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担保人: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最大债务额度:债务最大本钱额度等价rmb(英文大写)伍仟万元整以及相应的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同时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花费

3、债权业务流程产生期内:自2024/08/30起止2029/08/30止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贷款利息、罚息、利滚利、逾期利息、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报销等实现债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两倍贷款利息以及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提升但实际超过债务最大本钱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自行担负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动但实际超过债务最大本钱限额的一部分,担保人也同意担负连带保证责任。

6、担保期限:主协议约定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主合同规定负债分笔到期,则担保期限为每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债权人与借款人就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限达到贷款展期合同的,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贷款展期协议书再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金融机构承兑汇票承兑、进口的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贷款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担保期限为债务人垫款账款的时候起2年。金融机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项下的担保期限为贴现票据期满的时候起2年。如果发生法律法规、相关法规或主协议约定事宜,造成主合同项下负债提早到期,担保人担保期限自负债提早期满的时候起2年。

四、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担保总数

这次贷款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4,000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67.88%;公司及控投公司对外担保总账户余额大约为53,465万余元,占公司总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34.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投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所提供的贷款担保;公司及控投公司不存在对大股东、控股股东做担保的情况;企业无逾期债务相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到诉讼担保额度及因贷款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应承担的担保额度。

五、备查簿文档

1、公司和宁波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07000BY24001087)。

特此公告

上海市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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