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回购股份比例为1%暨复购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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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股票简称:海欣食品公示序号:2024-05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6月18日举办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企业拟使用自筹资金rmb2,500万余元(含)-5,000万余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一部分公司股权,并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钱总额不超过6.22元/股(含),按复购额度上限和下限及回购价格限制计算,预估回购股份数量达到4,019,293股-8,038,585股,约为公司现阶段已发行总股本0.72%-1.45%,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届满或是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生效日12个月。若公司在股份回购结束后36个月未实施股权激励或股权激励计划,企业将履行相关程序流程销户对应的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分别在2024年6月19日和2024年6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4年8月20日,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5,850,000股,总股本的1.05%,最大卖价为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5元/股,交易量总金额为19,973,20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本次回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企业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长、回购股份数量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实际说明如下:

1、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在以下期内不得实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不可在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复购期内,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严苛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702股票简称:海欣食品公示序号:2024-052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有关

公司股东持有部分股份申请办理补充质押的通知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准确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前不久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滕用严先生工作的通知,获知其所持企业的部分股份办了补充质押业务流程,具体事宜如下所示: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概况

1、此次股权补充质押的相关情况

此次补充质押股权不属于压力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责任。

2、公司股东股权总计质押贷款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质押股份如下:

注:上表中限购和冻洁股权均是管理层锁住股。

(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状况

1、此次股份质押非用以达到发售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相应的资产还款能力,还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长期投资及加盟项目转现。

3、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会有非营利性资金占用费、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企业权益的情况。

4、滕用严先生此次股权补充质押事宜对上市公司的生产运营(包含但是不限于销货业务流程、融资授信及资金成本、持续盈利)、公司治理结构(包含但是不限于股权或管控权平稳、三会运行、日常监管)等都不造成影响。

5、截至本公告公布日,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权不会有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性。

二、备查簿文档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票质押贷款及法院冻结统计表。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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