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证券代码:000422股票简称:湖北宜化公示序号:2024-094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2024年8月30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湖北宜化”或“企业”)接到大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宜化集团”)的通知函。依据通知函,宜化集团为执行大股东服务承诺义务、处理与湖北宜化间的同行业竞争难题,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湖北宜化的信贷资产质量和营运能力,拟由湖北宜化以现金方式向宜化集团选购它拥有的宜昌市兴新产业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宜昌市新发投”或“标的公司”)100%股份(下称“本次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仍然处于筹备环节,能不能执行尚有待观察,交易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证和商议,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管理决策审批流程。企业并未与宜化集团就本次交易签定意向协议。
4.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有关规定,企业股票不股票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简述
2024年2月2日,企业公布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为防止和处理同行业竞争难题,宜化集团出示《关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关键如下所示:“这次股权变动结束后,针对我们公司下属单位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将积极并督促提升营运能力,整顿、标准存在的法律风险,在宜昌市国资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并力争用更短暂的时间,依照相关监管部门的需求,在满足到时候适用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则前提下,秉着有益于上市企业发展趋势与维护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标准,根据合理合法方法致力于将该等公司股权或有关资产注入湖北宜化,或灵活运用别的重大资产重组、业务调整、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妥当处理上市企业同行业竞争难题。”
为执行大股东服务承诺、处理宜化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同行业竞争难题,与此同时进一步提升企业信贷资产质量和营运能力,湖北宜化拟以现金方式向宜化集团选购它拥有的宜昌市新发投100%股份。
宜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依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次成交价还不确定,最后成交价将依据经有权利国资管理单位备案拟选购资产评估价值为载体明确。企业将尽快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顾问、审计公司和资产评估机构等有关中介服务进行财务尽职调查,并且在进行标的资产的财务审计和评估工作之后签定宣布协议书,递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二、关联方基本概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化集团,基本上如下:
三、交易标的基本概况
此次交易标的为宜化集团所持有的宜昌市新发投100%股份,基本上如下:
宜昌市新发投关键资产为所持有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宜化”)39.403%股份,新疆宜化基本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疆宜化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新疆宜化专门从事PVC、片碱、尿素溶液等化工厂有机肥业务流程,其重要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专门从事煤矿开采业务流程。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新疆宜化的化工厂有机肥业务和公司主要产品相同或相似,组成同行业竞争的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企业将取得标的公司及新疆宜化控制权,拥有新疆宜化股份比例由35.597%上升到75%,有益于处理宜化集团与公司之间的同行业竞争难题,网络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贷资产质量和营运能力,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发展战略。本次交易不属于发行股份,对公司组织结构不属于危害,在未来将会增加每股净资产,根据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风险防范
1.本次交易仍然处于筹备环节,能不能执行尚有待观察,买卖双方并未签订任何的协议书,交易方案还需进一步论证和商议,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管理决策审批流程。
2.本次交易相关事宜仍存在重大可变性,存有由于市场形势、监管审核、买卖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等各种原因无法达成或实施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宜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簿文档
宜化集团开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