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回购股份工作进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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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1股票简称:四川美丰公示序号:2024-41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宜简述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4月26日举办第十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举行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通过。经公司股东会议决议,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公司部分广大群众A股股权,用以销户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9.74元/股。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到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复购期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4月30日、5月24日、5月25日、6月4日、6月5日、6月20日、7月2日、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布的相关公告。

另,依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因为公司在认购期内实行了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详细公司在2024年6月7日公布的《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示序号:2024-32)],故自股票价格除权除息的时候起需按照规定适当调整回购价格限制。公司在2024年6月25日公布《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35),将回购价格限制由9.74元/股调整至9.57元/股。

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复购期内,企业需在每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布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回购股份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积回购股份11,475,249股,总股本的占比2.0000%,最大卖价7.05元/股,最低成交价6.31元/股,付款总金额为rmb77,459,197.4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三、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等均达到《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有关规定。

(一)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二)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继续执行本次回购方案,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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