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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11股票简称:宏微科技公示序号:2024-073
可转债编码:118040债卷通称:宏微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一、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
2024年2月29日,江苏省宏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举办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余元(含),总额不超过5,000万余元(含)。购买的股权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作为变换上市企业公开发行的可交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46.99元/股(含)。复购时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6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
2024-019)。
企业2023本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此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得超过46.99元/股调整至不得超过33.5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4年6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0)。
二、复购执行情况
2024年4月17日,企业通过上海交易所交易软件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初次回购公司股份37,662股,占公司总股本152,116,633股比例为0.0248%,复购成交最高成交价为25.76元/股,最低价位为25.51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969,063.92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详细公司在2024年4月18日公布的《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回购股份159.80亿港元,总股本的0.7506%,复购最大价钱25.76元/股,复购最低价格12.52元/股,复购平均价15.96元/股,收取的资金总额金额为2,549.62万余元(没有合同印花税、佣金等交易手续费)。公司回购股票额度已经达到复购计划中复购资金总额低限。
公司本次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回购价格、应用资金总额合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认购计划方案。本次回购计划方案实际执行情况和原公布的复购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企业已按公布的计划方案进行复购。
此次执行股份回购应用资金为公司发展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运营、财务和发展方向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回购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复购后企业股份分布特征合乎上市公司标准,也不会影响企业的上市影响力。
三、复购期内相关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截至本公告公布前,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大股东、控股股东在认购期内均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四、股权变动表
此次股份回购前后左右,公司股权变化情况如下所示:
注:本次回购期内,企业公开发行的“宏微可转债”总计股权转让145股;因为公司执行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转赠60,766,942股。综上所述,公司总股本由152,116,608股增加到了212,883,695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方法分配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597,967股,存放在企业开立的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同样会在适合机会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或作为变换上市企业公开发行的可交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以上已回购股份存放在企业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期内,不享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资、质押贷款等权利。
企业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应用回购股份,并立即执行决策制定及信息披露义务。
若公司无法将本次回购的股权在股份回购执行结论暨股权变化公告日后三年内出让结束,则把严格履行股权销户、减少注册资本、改动《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以及相关登记手续等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省宏微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