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消费》

杭州市天元宠物用具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回购公司股份比例为3%的推进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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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35股票简称:天元宠物公示序号:2024-082

我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披的内容真实、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复购的相关情况

(一)第一期复购计划方案

杭州市天元宠物用具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4年2月19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企业计划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企业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本次回购股权根据维护保养企业的价值及股东权利,并把按照有关复购标准监管引导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售卖,若公司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售卖,未售卖一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流程给予销户。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4,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权计划方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3六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2月20日公布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13)和2024年2月22日公布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16)。

(二)第二期复购计划方案

公司在2024年7月16日举办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且于2024年8月5日举办2024年第二次临时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允许企业使用一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复购部分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权,回购股份将主要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计划。复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余元(含)且总额不超过10,000万余元(含);回购价格总额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行期限自企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复购计划方案的时候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7月18日公布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4-058)和2024年8月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4-066)。

二、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在回购股份总股本的占比每多百分之一的客观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给予公布。

2024年4月17日,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31)。

2024年8月30日,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4-080)。

现就公司回购股份做到总市值3%的现象公告如下:

截止到2024年9月6号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时,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3,813,536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3.0266%(截止到2024年9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最大卖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7元/股,收取的总金额为64,312,885.24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在其中,第一期复购,公司实际复购期间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5月17日。截止到2024年5月18日,企业该次回购股份已经实施进行且届满,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1,348,547股,总股本的1.0703%,最大卖价为1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34元/股,收取的总金额为22,930,414.8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具体内容详见企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5月21日公布的《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示序号:2024-050)

第二期复购,截止到2024年9月6号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时,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总计回购公司股份2,464,989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1.9563%(截止到2024年9月6日,公司总股本为126,000,000股),最大卖价为18.2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87元/股,收取的总金额为41,382,470.44元(没有交易手续费)。

以上复购合乎公司回购股份计划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需求。

三、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成交价及集中竞价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详细如下:

1、企业未能以下期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很有可能对该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成交价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合乎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认购时间内根据此次回购公司股份计划方案继续执行股份回购,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市天元宠物用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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